哥在禮拜五,也就是明天又要回來了。
  為什麼是又?

  哥在十八號的時候就已經回來家裡一個星期了。
  他回來時,我沒打網誌。
  他二十三號那天我也沒有打網誌。

  因為這七天當中,我們聊的好少,他也只載了我一次下班…

  這個月班連在一起的好多。
  都剛好哥回來的那幾天。
  哥就是跑網咖,我就是上班。
  交集好少好少好少…

  而現在哥的放假時間都還不知道是什麼時候。
  
  還有哥都還沒還我漫畫錢!!!!!!
  
  我
  不
  幫
  他
  買
  了
  啦
 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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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oMo Joh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