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前之知道工作没满一个月不给钱,没满半年扣训练费、制服费。
  但,我万万没想到,居然试用期是三个月。
  蛤,那我啥时才能不是试用的呀?

  今天去了店里,早班的店员给了我一张纸。
  我也盖了手印签了名,咳…这算卖身契吗?我不想卖呀。

  可是,我签了就是切结书。
  店长随时都可以FIRE掉我,钱没拿到也是自己倒霉。
  说来说去,试用期之间有什么差错就是倒霉啦。

  而今天下班时,值班加我三个人是同时下班的。
  开了门就各自坐上自己回家的车。
  当然啦,姑姑今天来载我,而我和姑姑讲的,住我家算附近的今天也值班。
  姑姑就慢慢开,为了只是要知道她家在哪的地段。

  刚开始姑姑还在那讲她的手机,所以我也没和她讲什么。
  手机一讲完就问我;那个就是妳说的那个吗?
  我说;是呀。
  姑姑就慢慢开嘛,她看了看就又说;她怎么没有往这里开呢?
  天呀,这问我我问谁呀?

  结果就是呢,不知她家在哪里。
  回家后奶奶还没睡,顾门吧。
  所以她们两个又在那大讨论那的姊姊家到底在哪里?

  我内心真的觉得;我这样是不是出卖的行为呀?

  还有十二月的班已经都排好了,这下就要等我的份到我手中了。
  真心希望,踩街那天我不是晚班就是休假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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