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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,F的農曆生日,吃了個芋頭蛋糕。
因此,促膝長談的時間又到了。
F跟妹還有我,三個人大聊租屋跟工作的問題。
從十一點聊到三點。
不過我在一點多就不治了,我先睡啦。
今天確定我有宿舍。
然後也向學校確定要住宿了。
過陣子就會寄住宿和約跟繳費單到我家。
就貸就不用理繳費單囉?
所以,打工的問題。
聊到是說要先找找看校內的工作。
像是,校內餐廳或美食街的工讀生。
或是,行政方面的,送資料、打資料、跑腿。
奶奶也一直跟我提住宿的問題。
我也不知道該怎麼回答。
我很想外宿,可是校內住宿裡頭的設備也很棒。
不過現在都確定要去住了。
算了,改天再來準備要帶去的東西。
奶奶跟姑姑都說;
妳要帶的東西家裡有的話,那就都拿家裡不用錢的,等妳之後要用好一點的再自己賺錢買。
我應該是什麼都家裡搬吧。
我到時候打工來的錢,我會拿去買3C用品吧。
生活用品能搬就搬,能借就借。
哈哈哈哈…
然後,這是我活了十八年後。
第一次當住宿生耶。
我從小到現在都是通勤。
各種方法的通勤。
現在要去當住宿生了。
而且在別縣市,不能說回來家就回家。
畢竟我也不可能就這樣的花了車錢。
我假日也要拼命打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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